完善制度,加强种业法治建设。甘肃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种子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农作物种子标签和使用说明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农业农村部配套规章。同时,结合甘肃种业发展实际,修订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条例》、出台了《甘肃省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制种用种重点市县也相应制定了强化种子市场监管办法,明确了一系列监管制度和措施,构建了以《种子法》为核心,农业农村部规章和地方配套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为补充的种子法规制度体系,为依法治种提供制度保障。
明晰主体,压实种子监管责任。农业农村部与甘肃省政府联合成立了“国家级种子基地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统筹开展全省制种基地监管。省市县三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明确行政管理、统筹协调、行政审批和一线执法的责任主体,具体承担市场主体备案、种子质量监督、生产经营许可、种子市场检查、案件督办查处、产地环境监测评价等工作,形成了责权一致、分级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监督覆盖,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甘肃省坚持生产源头治理和流通全程管理两手抓。在生产环节,突出种子基地监管,开展制种基地巡查、种子企业督查全覆盖,2020年检查玉米、马铃薯、蔬菜等制种基地260多万亩,严厉打击无证、侵权及非法生产转基因种子等违法行为,基地种子抽查合格率98%以上。在流通环节,突出重点季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强化种子市场检查,2020年甘肃全省共检查种子企业和经营门店2766家,抽检玉米、马铃薯、油菜、蔬菜等种子样品5716份,查处售假、侵权等种子违法案件129件。着力完善种子质量检测、品种试验、种子认证体系,为打击种子违法行为提供技术支撑。
形成合力,推进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发挥农业农村部门农资打假牵头作用,建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完善行刑衔接机制。2020年向公安机关移送种子违法案件19件,有效震慑了种子违法行为。甘肃省张掖市等制种大市大县还探索实施了种子违法监察问责,有效督促各级各部门监管责任落实。